专业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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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要求

 

 

  1.[师德规范]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认同;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立德树人为己任;遵守教育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审美情趣;为人师表,立志成为“四有”好老师,做儿童健康成长的引路人。

  2.[教育情怀]热爱小学教育事业,具有“爱心、童心,乐学、乐教”的教育情怀;认同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,具有积极的情感、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理想与敬业精神;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,了解小学儿童生命成长和身心发展的规律,尊重、理解、保护、平等对待每一位儿童,以儿童发展作为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。

  3.[学科素养]具有广博的人文、科学、艺术、信息等基本素养,形成综合性的知识结构;掌握主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及学科体系、思想与方法,具有良好的学科专业素养;初步掌握兼教学科的基础知识、基本原理和技能;掌握并理解儿童学、教育学、心理学的基础理论,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,理解学科之间的联系以及社会实践、生活实践之于儿童学习与成长的意义。

  4.[教学能力]具备小学教师基本的职业技能,具有良好的书写、表达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艺术表现力;掌握教与学的知识与观念,熟悉主教与兼教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内容,能够创设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情境,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;掌握有效的学科教学方法与策略,包括教学规划与设计、教学组织与实施、教学评价与反思等;具有较强的教学资源开发、课程整合及运用信息技术优化教学的能力,能够进行跨学科学习活动以及综合性学习的设计、组织、实施与评价。

  5.[班级指导]理解小学德育原理,掌握德育基本方法,具备班级组织与建设能力,胜任小学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,能够在学校内外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;能够对儿童进行积极的心理辅导,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
  6.[综合育人]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,具有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的意识与能力;能够在班级指导、学科教学和实践活动中育心养德;能够参与学校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,创设益于学生发展的育人环境。

  7.[学会反思]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,做好职业生涯规划;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,以应对未来教育的变化;掌握规范的教育教学研究方法,经历研究过程,积累全面、细致的研究经验;具有一定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,能够运用批判性思维分析教育教学与儿童现象,发现、提炼并尝试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。

  8.[沟通合作]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,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;掌握倾听、表达、沟通的技能,能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、有效地进行协作与研讨;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性,能够与学生、家长及社区等进行有效沟通。